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议论:《你在孝什么》

辣个骚人

Updated: Sep 20, 2021

“孝道”本是儒学中的核心伦理,具有强烈的道德服从力。但孝道,究竟以什么根据来这般要求我们?是父母与子女的生理关系而产生的自然权威及情怀,或者源于人本质的“善”?本文想探讨的是孝道背后的“应当性”,并提出行孝的一些局限性。而需要强调的是,该文章不欲阻止人们行孝或鼓励人们摒弃孝道,而重点在于整理出一套合乎自由意识的道德根据。


“孝”的缘起,我想并不是那么的功利。一种血缘上的连接,似乎为两方建立一种特殊的情怀。毕竟,孩子曾经是母亲的一部分,也是因父亲主导而成的。那么,血缘关系引起的“孝”便是以这生理连接而促成的。它确立了孩子与父母依旧为一体的立场,从而产生行孝的依据。如此一来,家庭也像是一个较大的“生理体”存在着。但这样的说法,忽视了人们的特质:自由意识。人既然有自由向往的认知,那很难确保在“家庭”的“生理体”中发挥这样的认知。“家庭”也有它的意识向往,但似乎家庭意识是由父母的意识主导着。如此,父母意识与孩子意识在难以得到协调的前提下,孩子的自由意识在家庭中将受到束缚的。基于行孝,也是有可能造成对孩子自由意识的限制。


这样看来,以血缘关系看来“孝”是不妥当的。但因此而完全摒弃“孝道”,好像丢失了什么道德价值;我想对这个“什么”进行深一层的探讨。它可能是一种“善”的表现,或则是一种“报恩”的表现。前者涉及了人普遍的品性,后者涉及了平等报答的心理。两者都可以弥补我们在“行孝”上所强调的“什么”道德价值。但问题在于,两者都具有一种普遍性;既然是“善”或“报恩”的表现,那为何只限于比较亲近的关系上?以此为依据的“孝”,是应当扩充至所有人的品性。但如此一来,“孝”也失去了它的亲疏性质。那“孝”还剩下什么依据呢?


综上可见,“孝”的依据并不容易挖掘出,或则甚至并不存在。如果“孝”缺乏一种有力的依据,那实际上并没有多大的意义提倡“孝道”。在这看来,“孝”的依据在确保个人的自由意识的同时,需要解释其“亲疏”性质的道德价值。换言之,它需要解释社会关系(甚至空间上)的距离是如何形成不同的道德价值。唯有如此,“孝”才有充裕的实行依据。

 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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